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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强网络同意向原告小米科技道歉

根据@小米品牌安全官微信的消息,12月7日,对“小米和徐强的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”案的民事判决被宣告成立。被宣布。据悉,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,被告人徐强在《法律日报》上发表了声明,对原告小米科技有限公司表示歉意。应事先由法院审查,费用应由被告承担;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,律师费共计8.1万元。案件摘要:2019年10月5日,被告在微博``午夜城醉''微博上连续发表了两篇微博帖子。诽谤原告的公司,小米产品和法人代表,称他们“帮助收集军事机密”。 “将军收养”,和“雷电叛徒” "等待。法院认为,这没有事实依据,构成对原告的诽谤。这些言论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传播,这降低了原告的社会声誉,并对原告的形象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。被告应道歉,消除影响,并赔偿损失和其他法律责任。被告承认他发表了不当言论,并同意向原告道歉。